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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医疗设备第五批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来源:本站   浏览数:103



项目概况

2023年医疗设备第五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012023000519

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设备第五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91,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采购包4: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采购包5: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采购包6: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采购包7: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采购包8: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产品及配置清单中的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产品及配置清单中的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3: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产品及配置清单中的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4: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产品及配置清单中的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5: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产品及配置清单中的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6: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产品及配置清单中的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7: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产品及配置清单中的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8: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产品及配置清单中的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獲取招標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开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沙茜院区)

联系方式:0830-2279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0830-316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830-316102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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