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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禾丰中心卫生院(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配套设施改造及设备配置项目(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5   来源:本站   浏览数:148


项目概况

简阳市禾丰中心卫生院新住院大楼配套设施改造及设备配置项目(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52023000197

项目名称:简阳市禾丰中心卫生院新住院大楼配套设施改造及设备配置项目(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所投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①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以上均需提供证书或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若涉及消毒产品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注:需提供证书或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3)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若涉及放射性产品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采购包2:

(1)(1)若所投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①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以上均需提供证书或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若涉及消毒产品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注:需提供证书或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3)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若涉及放射性产品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獲取招標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其他医疗设备。

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18523210200001486[2023]00320,本项目编号以N5101852023000197为准。

3.付款条件说明。采购包1: 合同签订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完整的付款凭证资料及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采购包2: 合同签订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完整的付款凭证资料及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4.资格条件:(一)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四)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五)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72243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禾丰中心卫生院(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简阳市禾丰镇裕民街338号

联系方式:028-2766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27028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28-27028359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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