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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2-06-29   来源:本站   浏览数:212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2-074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最高限价:130000.00元
    采购需求: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联系方式:024-88323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
    联系方式:024-88026111
    邮箱地址: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海滨
    电 话:024-880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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